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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厦门马拉松美康大乱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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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厦门马拉松开赛在即,康比特是本次比赛的营养品合作伙伴。而另一营养品牌美瑞克斯的拥趸们组成的跑团,却面临因“搭便车营销”而被康比特与组委会联合封杀的境地。两家企业甚至表示不惜对簿公堂来维护自身权益。这起狗血事件,不能不说是2015年中国跑圈的第一桩“大”事。
下面就来谈谈笔者的思考。
首先,厦门马拉松的竞赛规程,至今没有出现任何限制跑者服装文字的规定。即使是曾出现过要求参赛者在比赛期间穿着指定品牌服装的2010年与2011年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门百),其条款中也并未对服装上的文字做出规定。而且从2012年开始,门百也取消了对参赛服装品牌的限制。
在其他比赛中,非官方赞助商品牌兔子团或跑团的身影也屡见不鲜。例如美津浓跑团,特步特战队,等等。他们并没有因为身着赞助商的竞品品牌服饰而受到任何限制。
如果某场由运动营养品牌赞助的比赛中,出现了以“自发”为名义,具有巧克力,水果罐头,豆瓣酱甚至是农家乐铁锅鱼等食品厂家或餐饮业名称的跑团,那么算不算侵犯了营养品赞助商与组委会的权益?
其次,康比特如果想最大限度的排除竞品借机营销,可以与组委会签订排他或独家营养品赞助协议(代价是多掏赞助费),并列明“组委会有义务确保,不得在赛道上以及观众区出现竞品(品牌详见名单)品牌旗帜、横幅或散发宣传品等一切展示物。”更重要的,是在竞赛规程中向所有跑者明确告知这一限制性条款。而不是在赛前看到竞争对手的行动后,匆匆发布通告。
即使采用了这种完全合法的排他性协议,也还会面临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某跑者自己准备的赛中能量食品是美瑞克斯产品,裁判还能霸道的不让人家吃自己带的食品吗?因此,对竞品营销的限制,也只能是针对横幅、旗帜、散发传单等物品,而不能把范围扩大到跑者参赛时的吃穿类。
现在问题来了:康比特还没有拿出能证明自己是与组委会签订了严格排他协议的独家营养品赞助商的证据。同时在赛事规程中也没有限制服装文字的字眼。并且,参照北马上马郑开马TNF等以往赛事的惯例,还没有任何一个比赛的服装赞助商,向竞品粉丝组成的跑团发难。比如2013年的TNF100北京国际越野挑战赛的百公里比赛中,萨洛蒙(Salomon)赞助跑者的成绩全面压倒了TNF赞助跑者。在国际上,这样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比如纽约马拉松近年的冠军中没有亚瑟士(Asics)赞助跑者,而亚瑟士是该比赛的官方服装赞助商。因此,个人为,从目前已经公开的情况看,康比特即使提起诉讼,也很难获胜。
最后,不管怎样,希望这一事件成为规范体育比赛中商业营销行为的契机,能够在业者中引发思考。


执笔:赵小钊







发表于 2014-12-2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哪一方都好,最重要是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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