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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跑得过一切》全本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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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钟凌 于 2014-5-22 10:00 编辑

《跑得过一切》全本简体版——《天生就会跑》主角Scott Jurdk的跑步与饮食之心

        续上本《欧阳靖写给女生的跑步书》后,我又发疯似地很辛苦很辛苦很辛苦打印了《天生就会跑》主角Scott Jurdk的跑步与饮食之心——《跑得过一切》这本书的简体版本。
       我一边打一边品读,最后这个人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对饮食的超强自控力、坚韧的耐力、善良的内心、跑起来不顾一切的疯狂,让我看到了一位超马界的巨星,其实也是个普通的人,会为胜利而狂呼,也会为朋友爱人亲人的离开而伤心。————总之,希望了解超马跑者的朋友请下载吧。
      以下是我认为他最牛的几个地方,自己随意回想总结几点,供大家参与:
     1、2005年恶水超级马拉松赛近135英里的比赛中,已经落后到第4名并且倒地狂吐不起的情况下,最终还是夺取冠军。并且两周内同时夺下西部百英里赛和恶水135超马赛的冠军。
     2、2001年西部百英里赛,当只跑在第3名时,在44英里处脚踝韧带断裂,忍着剧痛跑完剩下的56英里后依然夺得冠军。
     3、2007年,硬石百英里赛。比赛前两天意外扭伤脚踝,于是用护踝套包住脚踝后依然比赛,最后夺取冠军,并把前纪录提前了30多分钟。脚踝已经又黑又紫,肿成两倍大。

     4、2006年在铜峡谷败给了塔拉乌马拉人阿纳佛拿到第二名后,来年重新比过,夺取冠军。
     5、连续7年夺得西部百英里赛冠军。
     6、全素的饮食满足超大跑量,能量补充基本就是豆子卷、马铃薯、香蕉、能量棒、能量胶等。
     7、每次比赛抵达终点后,就睡在终点的睡袋里,并欢迎陆续抵达的选手,为他们祝贺。

      不知道会不会涉及版权问题,我在这里提醒一下,请各位看完即删掉,不要再传上网络,谢谢!另外如果觉得LZ的这个帖子对你有帮助,看贴下贴请回帖!


       今年40岁的Scott Jurek,除了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超马选手,特别是在高难度的越野比赛称王。目前居住在运动胜地科罗拉多的Boulder,本身是素食者,更是出书分享他的素食经验,还有素食的补给法,热爱运动的他除了跑步,也喜欢瑜珈、自行车、登山和越野滑雪。
        这位被《跑者世界Runner’s World》杂志喻为英雄人物,更当选3次《超级马拉松Ultrarunning》杂志年度超马跑者的传奇人物,身上的头衔已经是许多选手无法超越。然而在跑步小说《天生就会跑》当中,他和跑步民族塔拉乌玛拉人并驾齐驱的画面,也是书迷印象最深刻的章节,痛苦之王的称号怎么来的呢?
       小说中的传奇跑者,因为童年的经验,造就了他天生就会跑的才能。从小家人带着他打猎、钓鱼和露营,围绕着大自然,当然也开始享受越野跑。但是挑战长距离运动则是到高中为了准备越野滑雪,才开始因为交叉训练而练跑,不过,你知道吗?当初他可是非常讨厌跑步,直到经过一个整天拿着滑雪竿越野跑的暑假生活,他爱上了跑步。21岁那年他在明尼苏达州的圣思嘉大学毕业主修物理治疗,初次尝试超级马拉松─1994年明尼苏达州弗瓦亚50英哩越野赛,就拿下第二名,当时根本没有正规马拉松训练,1995年继续拿下亚军,终于在1996、1997和1998年拿下冠军,同年写下了目前的赛道记录:6小时41分16秒。
跑向专业之路
       直到1988年毕业后,他搬到西雅图,也开始参加国家级赛事,除了50英哩的越野赛之外,也开始参加100英哩赛事,第一场天使峰100英哩耐力越野赛排名第二。
        前言提到戰功彪炳的Scott,為什麼有痛苦之王的稱號,就是因為他相當喜愛難度極高的越野賽事,從1999年開始參加西部100英哩耐力賽,當年他擊敗了5次冠軍Tim Twietmeyer,從此之後1999-2005年包辦7屆冠軍,更在2004年重寫賽道紀錄15小時36分。接下來幾年陸續參加了許多賽事,2001、2002年也和Team Montrailt征戰香港難度極高的Trailwalker100公里賽事。
        让他声名大噪的是恶水超级马拉松2005年除了拿下冠军,还创下24小时36分的赛道纪录(当前记录为巴西选手Valmir Nunez在2007年创下的22小时51分29秒)。全程216公里越野路线,气温高达大约49℃,他必须不时的用冰块降温才能顺利完赛,来年他又继续卫冕冠军。
         还有《天生就会跑》一书中描述的传奇战役─墨西哥铜峡谷马拉松,真实状况虽然没有这么神话,但是故事中的主角是真实存在,当年的战友蠢蛋比利(Billy Barnett)和小巫女珍(Jenn Shelton) 真实身分也是优秀的超马跑者,当年和塔拉乌玛拉族中最会跑的勇士Arnulfo Quimare竞足,虽然没有成功拿下冠军,却留下两人微笑的身影,来年才称霸赛事。
            另外几场著名的战役还有:斯巴达超级马拉松2006、2007和2008年冠军,美国硬石高地马拉松2007年冠军,以上几场比赛的难度让人难以想象。而到了2010年法国举办的24小时世界锦标赛,他拿下第二名,并创下了美国记录(266.6公里)。
全程马拉松:2小时38分,2006年奥斯汀马拉松
50英哩越野赛:6小时21分,1999年冰河时代50英哩路跑赛
50英哩公路赛:5小时50分,2001 GNC 50英哩路跑赛
50公里越野赛:3小时04分,1999年Ben distillery50公里越野赛
100英哩越野:15小时36分,2004年西部100英哩耐力赛
100 公里路跑赛:7小时28分,2001年GNC 100公里路跑赛
24小时赛:266.6公里,2010年24小时世界锦标赛
吃素也能跑超马
          Scott小时候跟着爸爸出去打猎,当然猎物就是他们的晚餐,这时候的他还没开始吃素,而且爱吃肉和快餐的他,高中时甚至在快餐店打工,到了大学,和室友们一起在后院烤肉、做各式肉料理,那时候Scott有一个封号「烤肉达人」。
         直到1999年开始在物理治疗学校工作,比赛成绩蒸蒸日上,也决定开始吃蔬果,因为吃了精致食物和肉类所致,身边许多物理治疗师一个接一个生病,直到看了Andrew Weil博士的书《自愈力-痊愈之钥在自己》,他从烤肉达人变成素食者,一开始的做法是这样的,「以前不碰有机蔬果,一方面是因为钱,一方面是因为我深为运动员,很注重蛋白质摄取,当时认为动物的肉是最快摄取蛋白质的方式。」Scott说「最后是味道,就算我不吃肉,我极度热爱甜食,而起司比萨永远不会让我失望。我也会吃鱼肉,例如:鲑鱼,可以平衡荷尔蒙。」
        现在他吃全素,完全不碰任何动物性食品,「我会尽量选择最原始的食物,经过最基本烹调的:全谷、大量豆类制品;没有烹调的:坚果、各类种子和蔬菜水果。我最喜欢的食物是天贝(tempeh,源自印度尼西亚的豆制品)。」Scott说
吃素期间完成人生中最难的挑战,比恶水马拉松时,他的补给品除了能量棒之外,就是米饭团、各式果汁和甘草胶(licorice gel),对于现在吃素的生活,他非常满意,也常常鼓吹身边超马选手加入素食行列,「好处不只有运动表现进步,我的血压、三酸甘油酯稳定,HDL(好胆固醇)很高。就算跑了数英哩的越野跑,也没有关节炎问题」Scott说。
跟着Scott一起奔向自然的拥抱吧!



书摘:

2005年,恶水超级马拉松赛
我的脑袋着火了,我的身体烧干了。加州的死亡谷彻底击垮了我,恶狠狠把我活活煎熟。我的队友在一旁喊着替我加油,起来,你一定可以的!但他们的声音好像是在外层空间,我听不见,我只是一个人拚了命在那里狂吐。
在头灯照亮的光圈范围里,我看着刚刚从口中奔泻而出的液体,一落到热气翻腾的人行道上,立刻蒸发向上化为水蒸气。再过1个小时就午夜了,气温已飙高到摄氏40度,我连灵魂都快要被火焰吞噬了!
此时原本应该是我大显神通的时刻,我体内蕴藏已久的战斗力应该在这个时候大爆发。我本来应该发挥过人的意志,用无人能敌的速度,把所有人远远抛在后头,征服这漫长的距离。但现在的我却瘫在地上,惨遭干煎活烤,脑中开始循环播放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广告:有人手里拿着一颗鸡蛋,旁白说「这是你的脑。」然后那只手把蛋打进煎锅里,爆出霹哩啪滋的声音,旁白又说「这就是你嗑了药的脑。」在这炙热的夜空下,我眼前不断浮现这种景象,耳畔也不停传来旁白,只是台词换了:这就是我的烂脑袋,卡在死亡谷的恶水赛事里。
死亡谷这个鬼地方,一般人连用走的都会觉得受不了,而我却已经跑了70英里(近113公里),距离完赛还有65英里。我告诉自己,这时候我应该早已甩开那些开跑前半段紧跟着我的选手,而且,不瞒你说,我一开始甚至对冠军头衔不屑一顾,我把目标订在「打破大会纪录」这件事上。不过,现在我连自己能不能跑完这场赛事,都打了个问号。
方法只有一个:爬起来,继续跑。人生中遭遇任何困难,解决方法永远是努力向前走!我的两片肺叶尖叫着,索求更多的氧气:肌肉哭喊着,濒临崩溃的绝境,但我始终相信答案就在我的心里。我的肌腱哀求着要休息,身体也亟需立刻停下。在以往,意志力总是源源不绝支撑我继续向前,但这次意志力却不见了。到底出了什么差错?
跑步是我的职业,我的最爱。基本上,跑步就是我的生命。我选择跑步作为毕生的志业,当成我的工作,在跑步的道路上坚持不放弃。跑步,更是一位从不犯错、残酷无情的心灵导师。在人生旅途上碰到挑战,我都用跑步面对。
超马跑者的必备条件,是绝对的自信与谦逊。
严格说起来,我是个超马选手。我参加的比赛,都超过马拉松标准距离的26.2英里(42.195公里)。更正确地说,我打造出一种职业,工作内容是参加超级马拉松比赛,然后赢得冠军,这些比赛都至少有50英里,常见的是100英里,有时候长达135或150英里。有的比赛我一路轻松领先,有的比赛我跟着大家从容跑在后头,等到最佳时机再一举冲刺。但究竟是为什么,这样的我现在却倒在路旁狂吐,一步也无法向前?
以前的胜利,此刻都不重要了。参加恶水赛事之前就有人警告过我,这趟穿越死亡谷的路程,足足有135英里,实在是太长了,而且他们认为我还没休息够。毕竟,两星期前我才刚跑完一场难度超高、在超马界知名的西部百英里耐力赛,抱回冠军奖杯。也有人说,我的饮食方法有问题,无法提供充足的能量,他们知道我这7年来只吃蔬果类食物。不过,现在我真正要面对的问题,却从没有人向我提过:我是否低估了恶水超马赛的难度?
有些超马赛的路线设在原始森林里,蜿蜒向前,路旁溪水潺潺哼唱,成片野花芬芳扑鼻。有些超马赛在凉爽的秋天里举行,有些则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开跑。还有些超马赛让我倒地不起,就像这场,它的正式名称是「恶水超级马拉松赛」,参赛者昵称为「恶水135」,并且有「地表上最难路跑赛」的称号。
但我从不在意这些闲言闲语,我自认跑过更多、更困难的比赛,冲刺速度更快,路途更艰辛。我曾经在大雪中狂奔,在豪雨中飞速向前,也曾经在世界某个偏远角落摘下冠军。我曾经踩过松动的石头,登上海拔4200公尺的高峰,沿途涉水穿过冰冷的溪流,又像跳房子一样跃过一座座巨石。连鹿群都可能失蹄的路径,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
没错,恶水超马办在一年当中最炎热的时节,地点选在低平的死亡谷。是的,恶水超马恶名远播,据说某年某家鞋厂赠送新款跑鞋给所有的参赛者,结果大家一穿上路,鞋跟竟然在沸腾的路面上熔化。
不过这些都只是谣言,对吧?我承认恶水这里真的很热,距离也比我大部分参加的比赛长,可是难关也不过就那几样,无论是险恶的地势、严酷的气候、激烈的竞赛,我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细数我参加过的超马赛,恐怕不只会让人对我肃然起敬,说不定还会怕我三分。恶水赛呢?许多知名的超马选手都没有跑过,因为死亡谷听起来太不祥了,搞不好还可能送命。假如光是在这块平地上奔跑就可以荣登超人榜的话,那么什么危机四伏啦、死神虎视眈眈的描述也就不算过分。超马选手最喜欢讨论一些五四三,不过我左耳进,右耳出,没必要惦记着这些传闻。
面对这场恶水赛,我也是有备而来。做我这行的人都知道,准备不够等于自我虐待。我买了一组工业用洒水器,准备定时站进去降温。衣裤都是隔热材质,由Brooks公司特别订制。开赛后的前6小时,我固定每小时喝进1800西西的水(相当于3瓶自行车的水瓶)。可惜这些预防措施只能顾到身体,洒水器无法强健我的心志。身为一位超马选手,心志的重要远超过一切外在事物。
超马跑者的必备条件,是绝对的自信与谦逊。想赢得冠军,首先必须相信自己能够胜利,打遍敌手;同时也要提醒自己,全神贯注才能称霸群雄。稍微一点分神,稍微一点偷懒或小小的闪失,都有可能让你输了比赛,甚至下场更惨。而我这一次,难道是太自负、太高傲了吗?
如果我不继续跑,我会是什么?
我从小在修女和母亲的温柔教导下长大。母亲曾接受法国卢尔德市的圣水洗礼,希望天主教圣水的恩赐,能让她的双腿摆脱轮椅束缚。现在,换我无法逃离地面的束缚了。
我向来就不是跑得最快的选手,但我自认为是个最强悍的选手。或许,接受自己的局限,才是最强悍的表现吧。或许我继续待在原地并不代表我软弱,而是代表我很坚毅。或许,接受自己的极限就表示我该结束选手生涯,转换跑道。不过,我到底在想什么?如果我不继续跑的话,我会是什么?
我再次瞧了星星几眼。星星没有给我任何想法。
然后,从沙漠中传来了声音。一个熟悉、苍老的声音。
「躺在地上,这副样子就想拿冠军?呆瓜杰,你他妈的给我起来!」
这是我老友达斯提的声音。我笑了。不管在哪里,他总是有办法让我发笑。
「去你妈的!给我起来!」达斯提怒吼。
我爬不起来。我起不来。
「我告诉你,史威尼已经瘫掉了!你快点起来!你要赢!我们要赢!」
我看着老友。难道他看不出来我已经赢不了任何人了吗?
他蹲下来抱住我,我们两人的脸凑得很近,四目相对。
「你想红吗?呆瓜杰!你想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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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过一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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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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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钟凌 于 2014-5-30 15:24 编辑

全书260多页,130多万字,历经几个月的劳动,请各位且看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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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一定要好好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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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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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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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多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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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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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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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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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楼主分享~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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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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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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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下载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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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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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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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疯似地很辛苦很辛苦很辛苦打印了《天生就会跑》主角Scott Jurdk的跑步与饮食之心——《跑得过一切》这本书的简体版本。

打字啊,不容易,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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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正在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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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行,我买过这本书的英文版,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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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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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1 2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wmbest 发表于 2014-5-21 18:55
还行,我买过这本书的英文版,也不贵

台版七十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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